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陳珂)下月1日起,武漢公積金政策將進行調整,貸款方面收緊,提取方面則更有巢氏房屋為寬鬆。
  調整後,如果公積金繳存家庭,在武漢有一套房產,或者曾使用過公貸購房(即便這套房產已出售),再申請公貸購房,都按二套房認定,首付需6成,利率上浮10%。相比老政策,公貸對二套房認禮服定加入“認房”標準。而首套房認定,只針對名下沒有房產,且沒有公貸記錄的繳存家庭。
  同時,如果繳存家庭此前有公貸記G2000錄,則第二次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為:60萬元減去首次公貸額度後的差額。值得註意的是,客戶已有房產面積必須在140平方米以下,或者此前公貸結清,才有資格再次申請公貸。
  武漢公積金中心人士介紹,在明年1月1日前,客關鍵字行銷戶公貸申請已收件且公積金系統已受理,仍按老政策執行。同時,針對購買新房,如果客戶能提供網簽、首付或定金在此期限之前的證據,被公積金中心認定後,也可按老政策辦理。
  相比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收緊,公積金提取政策卻有所“寬鬆”。此前,職工購房提取公積金,烤肉只針對首套房,而明年起,繳存家庭若未使用公貸或組合貸款,購買二套房,且首套房面積不足140平方米,也可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為:(140平方米-首套房面積)×第二套住房購房單價,但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同時,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且從未使用過公貸,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將上限從“不超過房價7成”調整為“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總房價”。而繳存職工用商貸購買首套房,再用公積金沖還貸款,辦理周期也由3年辦理1次調整為每年1次。但繳存家庭若已有住房,且面積14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兩套貸款記錄(包括公貸和銀行貸款),再次購房時,原則上不允許提取公積金。
  武漢公積金中心人士表示,此次調整,主要是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重點支持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需求,有條件支持改善性購房,並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原標題:武漢公積金貸款下月起“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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