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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深圳目前正欲試點取消強制監理制度,引發監理企業反對,並質疑現有的改革方向違反相關法律,取消強制監理後建築質量無法保障。
  深圳市住建局昨日表示,推行非強制監理制度改革不會削弱工程質量管理的力度。該局將在現有法律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特區的立法優勢,慎重選取若干個工程項目進行試點。而來自行業內的反對聲音則認為:目前的當務之急是解決建築監理的獨立性問題,本次試點並未能解決這個問題。
  住建局:監理行業問題很嚴重
  深圳市住建局目前正欲推行的這項改革,以建設一個樓盤為例,就是不再強制性地要求開發商聘請監理公司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而由開發商自行聘請具備監理工程師資格的項目管理人員實施管理。
  這一措施,雖然從錶面上看只是將監理人員從監理公司員工變為開發商自己的員工,但在深圳市住建局看來,實現了責任的轉移,由開發商來承擔主體責任。
  深圳市監理業內人士亦承認,近年來,監理行業確實存在一些爭議,監理企業受聘於建設商,由建設商來支付費用,確實很難做到獨立的監理。甚至有業內人士公開發表“監理無用論”。
  在深圳市住建局看來,監理行業的問題顯然更嚴重。在一份文件中,該局稱,“國家監理工程師門檻高、考試難,但是監理行業費用低,企業效益差,報告人數逐年減少,人才流失嚴重。監理企業圍標、串標現象時有發生。”
  而取消強制監理,則被深圳市住建局認為,解決了目前由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和施工“五方負責”的制度下,責任邊界不清晰,一齣問題就互相推諉,而後果往往是監理買單的情況。取消強制監理還將促進監理行業良性發展。
  根據相關試點工作方案,深圳市住建局擬計劃從今年6月開展小範圍試點工作。不過,由於取消強制監理,與現行法律法規相衝突。該局日前已將該方案提交給市政府,希望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允許對該項改革先行試點,以解決現有法律法規和制度與實際工作不相適應的問題。
  協會:改革方向違反相關法律
  深圳從今年3月份開始通過媒體釋放取消強制監理的試點信息。這引起全國多地監理企業以及監理協會的反應。
  近日,深圳市監理協會的102家會員單位聯名上書,反對這項改革。該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一方面,此項改革之後,30%-40%的監理人員要失業,深圳100多家監理企業、兩萬監理人員家庭將面臨生存困難。
  尤為重要的是,由於新的改革方案,極其強調項目建設方的誠信申報,以及項目管理人員的個人責任。深圳有不少監理業內人士就認為,一方面項目管理人員同樣受聘於開發商只能聽開發商的,而由於建築質量的問題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才會暴露,目前還存在不少小的開發商,只開發個別項目,對於這樣的開發商,如果缺少第三者監督的情況,要依靠開發商的誠信,質量安全隱患將大大增加。
  深圳市監理協會上書陳情,認為改革監理制度應順應市場,不宜靠行政命令強制取消,政府和企業都需要有一個逐步改變的過程,取消強制監理要有準備階段,要有配套措施、要有分步實施的細則。而不是應付上級政府要求,曲解改革精神,隨意拋出不切實際的簡單方案。部分行業人士認為,應該加強監理的獨立性,而不是直接取消強制監理。
  該協會相關負責人還認為,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各地制定的有關地方法規、規範性文件,均賦予了監理企業在工程質量安全監理方面的責任,項目監理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在施工現場對工程建設實施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監理。現階段取消強制監理,有違這些法律法規。
  措施
  改革後,建設單位要做什麼
  推行工程擔保制度
  具有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的建設單位,經其申請並出具工程質量安全承諾函、提供工程擔保後,允許其不強制委托監理。自身不具備項目管理能力而委托項目管理企業的建設單位實行自願擔保制度。
  建設單位自配項目管理人員
  建設單位應在申領施工許可證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管理機構的人員配置信息並對報送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經查實,施工許可證會被收回。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配置不少於5名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的項目管理人員。改革方案對這些項目管理人員資格有明確具體要求。建設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要證這些人員的相對穩定,變更數量不超過30%。
  嚴禁項目管理人員越權簽字
  項目管理人員應照規定及職責分工組織或參與相關的竣工驗收,隱蔽工程或者質量缺陷處理未經驗收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項目管理人員還需要對相關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驗收和取樣送檢,簽字認可後,上述材料構配件等方可進入工地。
  項目管理人員未履職致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按情節給予罰款、暫停或終止項目管理資格等處罰。
  回應
  改革是否具備政策及法律依據
  深圳市住建局昨日回應稱,當前我國監理行業存在諸如監理定位不清晰、責任不明確等體制問題,國家住建部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都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工程監理制度,促進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今年5月4日,國家住建部發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業改革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64號),明確將廣東省作為建築市場監管綜合試點區。同時,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建設工程監理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也將深圳、廣州、珠海、汕頭、湛江作為監理制度改革試點城市,並要求試點城市研究制定本市工程監理改革方案,儘快開展試點工作。因此,推行非強制監理制度改革並非深圳“首創”,而是一場自上而下的“革新”。
  同時,該局也將在現有法律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特區的立法優勢,慎重選取若干個工程項目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再修訂相關法規,分步實施、穩步推進、依法改革。
  如何保障建築工程質量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對於自身有項目管理能力的建設單位,可以不強制要求委托監理單位,對於沒有項目管理能力的建設單位,仍然需要委托監理單位提供咨詢服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引入質量保險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強化工程質量管理。
  該局還認為,此次改革是對監理行業的重新詮釋,但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實行非強制監理之後如何進行制度替代,放開市場之後必然對政府監管、制度設計、配套制度改革等提出更高要求。該局將在試點中完善相關工作。
  改革會否造成監理人員失業
  深圳市住建局強調說,實行非強制監理並不是要取消監理行業,相反是要進一步完善監理制度,進一步拓寬監理業務範圍,引導單一監理業務向造價咨詢、控制投資、招投標管理等延伸,促進監理行業轉型升級。該局認為,改革反而為監理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知多D
  香港建築如何監理?
  香港的政府工程和私人工程適用法律是有差異的,所以這兩類工程分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
  絕大部分的政府工程主要由香港政府工務科及房屋委員會(下簡稱“房委會”)負責。而屋宇署對私人工程的管理實施的是間接管理,政府管理的重點為建築工程的建築標準及認可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取得執業資格的結構工程師、建築師、工程師、測量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是政府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的基礎。
  政府工程一般有自己的專業管理人員,但有時也向社會聘請顧問工程師。顧問工程師受業主所聘,其職責既包括項目設計,估價,也包括施工監管。在工程前期,顧問工程師將負責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在施工過程中,顧問工程師將負責對圖紙作具體設計或修改、檢查工程質量,計算完成的工程量,決定工期的順延,並最終替業主驗收工程。
  在香港私人工程管理制度實行的是“三權分立”,即由業主(發展商)、顧問工程師(包括建築師、結構工程師、機電工程師、工料測量師)和承建商三方面相互分工,互相制約的制度。
  曾在香港從事監理工作十年的深圳監理協會副會長汪先生介紹說,哪怕是政府工程,內部亦有各自負責的設計、以及現場施工監理團隊,各自向各自的領導報告,不受其他領導的干擾。汪先生認為,由此來看,香港不管是政府工程,還是私人工程,實際上都由業主、顧問工程師和承建商三方分工監管。香港這方面的制度設計與內地相似,顧問工程師的角色就相當於內地的監理。他認為,內地的監理同樣被法律賦予獨立監督管理權,甚至賦予的權力更大,可以直接叫停現場施工,並向政府報告,只是沒有落到實處。
  採寫:南都記者 李亞坤
  南都漫畫:張建輝  (原標題:深圳擬試點取消強制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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